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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苏州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变化-节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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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工作即将结束,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有些许变化,那么有哪些变化呢,智为铭略小编做了以下整理,准备申报2021年苏州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需要知晓:智为铭略小编首先给大家整理了5条申报建议,以及梳理了6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最新变化,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报建议

1、对于条件非常不好,通过率极低的企业建议先自我完善后再进行申报;

2、及时报送各种统计表;

3、持续进行知识产权的申报,尤其是发明专利的申报,未来软件著作权的认可度可能会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走低,甚至是不认可的状态;

4、规范研发费用账务管理;

5、做好高新收入归集的日常工作等。

二、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最新变化

1、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当年申请或转让的专利不予计分,知识产权获得要有延续性,如企业所有知识产权获证的时间都是同一时间段,会被质疑为临时包装,不被认可或分数极低。

2、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必须“三表一致”。即企业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企业财务报表、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中的企业研发费用数据要求一致。

3、企业核心高新技术产品(服务),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发票、知识产权证明。

4、产学研协议的签订时间需在上三年间,申报当年签订的不予计分,且需提供产学研合作的记录证明(如项目支出的发票及凭证等)。

5、对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整体的逻辑性要求越来越严格:专家评审、国家备案过程中,重点考核提交资料中是否体现“研发项目-科技成果-高新技术产品-知识产权-技术领域“之间的相关性。

6、成果转化、组织管理水平部分考核越趋严格: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网络评审结果显示,成果转化和组织管理水平的得分普遍偏低,只是简单提供产品合同发票、模板化的制度模板、框架型产学研合作、自建性质的研发机构,都不能获取专家的认可,或评分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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