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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园区瞪羚企业及瞪羚培育企业申报攻略-不拿奖励,不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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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苏州工业园区公示了关于瞪羚企业及瞪羚培育企业申报成功的名单,上榜企业也得到了苏州工业园区政府的奖励扶持资金。为了帮助苏州工业园区更多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智为铭略小编整理了申报攻略供大家参考:

 

一、申报条件

1、瞪羚企业

(1)成立日期在2010年6月1日(含)-2017年5月31日(含)之间(参照 2020年申报通知);

(2)未在主板或创业板上市,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3)上年度销售收入(不含流水、关联交易)不低于5000万元,原则上不超过5亿元;

(4)近三年销售收入(不含流水、关联交易)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不低于15%;

2、瞪羚培育企业

(1)成立日期在2012年6月1日(含)-2017年5月31日(含)之间;

(2)未在主板或创业板上市,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已被纳入江苏省高企培育库;

(3)上年度销售收入(不含流水、关联交易)不低于1500万元,原则上不超过5000万元;

(4)近三年销售收入(不含流水、关联交易)或净利润平均增长率不低于20%;

二、支持措施

1、鼓励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对新通过认定的企业奖励50万元;

2、根据其销售、研发投入、知识产权、人才引进、税收贡献等进行综合评定,给予一定支持;

3、优先享受园区各类科技政策支持,优先推荐申报上级科技项目;

4、优先享受园区高层次和紧缺人才优惠政策及园区人才安居工程相关政策支持。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人才优先推荐申报上级人才项目;

5、可优先享受重大产业项目投资基金、扎根贷等科技金融政策支持;

6、优先提供土地或可分割载体转让保障;

7、根据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政策,优先采购企业自主创新产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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