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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水果的“百果园”告“卖水果”的百果园 启动境外IPO的百果园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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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兮木

来源:GPLP犀牛财经(ID:gplpcn)

7月24日,泉州市人民法院发布一起诉讼判决案例,索赔金额9103万元的“百果园”商标案落下了帷幕。

案件的当事双方分别是百果园和东方祥麟公司。东方祥麟公司因认为百果园在其水果包装盒、包装袋、连锁门店等位置使用“百果园”标识或字样的行为,涉嫌侵犯了自己持有的“百果园文字及拼音”注册商标专用权,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索赔9103万元。

百果园是一家集水果采购、种植支持、门店零售等于一体的连锁企业;而东方祥麟公司是一家从事反季节瓜菜及热带水果生产、销售的综合性农业企业。“种水果”的因为“百果园”三个字把“卖水果”的告上了法院。

法院最终判决百果园未侵犯东方祥麟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此次纠纷发生在百果园启动上市的关键时期。据中国证监会网站披露, 百果园提交的IPO材料已经在6月1日被接收。这意味着,百果园正式启动境外上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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