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号
关注微信公众号
移动端
创头条企服版APP

工信部2020年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申报要求|申报时间

5633

一、重点方向

(一)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类:5G、工业互联网、车联网、智慧城市、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商用密码应用、电信网络诈骗防范治理

(二)网络安全公共服务类:安全防护、安全运营、威胁情报、安全培训

(三)网络安全“高精尖”技术创新平台类:面向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安全类、网络安全公共服务类重点方向,以及拟态防御、可信计算、零信任、安全智能编排等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第一类、第二类主要包括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医疗、智能制造、航空航天、电子政务等行业和领域的企事业单位,以及为其提供网络安全技术、产品和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等;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中央企业所属下级单位、子公司可作为独立申报主体。第三类主要包括技术创新或试点示范区运营、管理机构。

(二)申报对象。第一类、第二类包括围绕新型基础设施典型应用场景,支撑本单位或用户建设的网络安全技术系统或平台。第三类包括地市级及以上各类技术创新或试点示范区。

(三)遴选要素。主要包括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可推广性。优先推荐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龙头企业复工复产、产业链供应链护链保供、网络安全保障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项目和区域优势明显、产业基础良好、政策制度完善、创新要素聚集的创新平台。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中小微企业的项目。

(四)各申报主体牵头或参与联合申报的总数原则上不超过2个。多个申报主体联合申报的,参与申报的主体数量不超过3个。

(五)已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试点示范项目的不可重复申报,未建及在建项目不可申报。

(六)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可进行推荐。

三、工作流程

(一)申报方式。2020821日前申报书一式三份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同时通过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管理系统在线申报电子版(网址:https://sdsf.mii-aqfh.cn)

(二)遴选评审。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产业发展中心、中国工业互联网研究院等单位开展评审,并对符合要求的项目开展试点示范。试点示范期为2年。

 

 

只需三步,最新政策通知公示及时送达

1:关注比目镜公众号或者登陆比目镜官网(51bmj.cn);

2:点击政府黄页关注,选择需要关注的政府部门;

3:关注成功,接下来就可以查看到你关注的部门发出的政策。

 

比目镜平台-全国最新科技政策实时推送

专利年费缴纳服务费仅需16元!

图片2.png



声明:该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
您阅读这篇文章花了0
转发这篇文章只需要1秒钟
喜欢这篇 7
评论一下 0
相关文章
评论
试试以这些内容开始评论吧
登录后发表评论
阿里云创新中心
×
#热门搜索#
精选双创服务
历史搜索 清空

Tel:18514777506

关注微信公众号

创头条企服版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