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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公布第一批子基金遴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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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家嘴杂志 2020-08-04 09:43 抢发第一评
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遴选国家中小企业发展金第一批子基金管理机构

近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通过官方网站(http://www.csmedf.com/)发布了第一批子基金遴选公告,面向社会公开择优遴选国家中小企业发展金第一批子基金管理机构。

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公布第一批子基金遴选标准

《公告》在相关事项中明确,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所支持的子基金为全国性侧重中小企业的股权投资基金,原则上不分行业和区域(即“不要求返投”),鼓励重点围绕落实国家发展战略、支持实体经济、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等方面开展投资业务,鼓励在中西部地区登记注册。

公告列明了子基金管理机构(GP)申报的基本条件主要包括:

子基金管理机构须在中国大陆境内依法注册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

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三年以上

管理机构及核心成员有较强的投资管理能力,累计实际管理各类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不少于3支,累计管理基金规模不低于15亿元;管理机构及核心成员具有较好的中小企业投资经验,至少管理过一支早中期创业投资基金。

管理机构或核心成员具有良好的历史业绩和10个以上的中小企业成功投资(或已退出并取得较好收益)案例;已退出项目的平均收益率50%以上,或管理的投资组合平均内部收益率(IRR)在12%以上,或DPI(持有的IPO流通市值视同投资收益)大于80%。

合作GP需注意的其他方面包括:

在存续期限方面,要求子基金期限原则上不超过8年,其中投资期3年(投资期可根据实际情况最多延长1年),其他为退出期。

在基金规模方面,每支子基金认缴总规模不低于15亿元,中小企业发展母基金出资比例原则上不超过30%,其余向社会募集。子基金管理机构认缴出资不低于子基金认缴总规模的1%。

在投资标的方面,种子期、初创期中小企业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年销售(营业总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

7月16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在注册地上海正式揭牌,注册资本357.5亿元,其中财政部认缴出资152.5亿元,持股比例42.66%,为第一大股东,这也是国内首家在北京以外设立的国家级母基金。作为经济发展的生力军,中小企业是城市活力和竞争力的重要源泉。此次国家队的正式入场,也将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股权投资规模,通过投资子基金和直接投资部分优质项目等方式,支持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

申报及证明材料受理时间为2020年8月5日至25日

申报指南和更多详情请点击链接:http://www.csmedf.com/gzdt/36643.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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