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时,需要在申报材料中明确归集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收入占比。包括企业通过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取得的产品或服务的收入与技术性收入。那么究竟哪些收入可以符合标归集为技术性收入呢?智为铭略小编给大家进行了相关讲解:
一、认定条件
高新技术产品或服务的收入占比是指企业通过该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收入与其同期总收入形成的比值。
二、重要程度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明确指出:企业不仅应当正确计算其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收入,还必须由具有资质并符合相关文件要求的中介机构对此进行专项审计或鉴证。
三、标准解读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收入则是指企业通过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取得的产品或服务的收入与技术性收入的总和。
其中,技术性收入又包括了:
1、技术转让收入
创新技术成果的技术贸易、技术转让收入;
2、技术服务收入
企业为社会和自身以外的他人所提供的技术类型服务带来的收获;
3、接受委托研究开发收入
社会各方面委托企业进行研究、开发过程中所获收入。
2023-11-23 苏州智为铭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布了 《2023年昆山市重点研发计划(产业前瞻与关键核心技术)“揭榜挂帅”项目指南》的文章
2023-11-23 苏州智为铭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布了 《苏州市优秀人才贡献奖励申报指南》的文章
2023-11-21 苏州智为铭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布了 《2024年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注意事项及政策支持》的文章
2023-11-17 苏州智为铭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布了 《苏州市新兴服务业领军企业申报条件及相关材料》的文章
2023-11-14 苏州智为铭略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发布了 《昆山市工业企业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项目咨询条件及注意事项》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