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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18456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0-03-07 10:20 抢发第一评

京科专发〔2020〕22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市人才工作局《关于开展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市科委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和名额
  推荐人选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在我市新型研发机构以及医药健康、人工智能、新能源智能汽车、新材料和科技服务业的高新技术企业中从事一线科研工作,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学术技术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具有创新思维,能够引领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的研究和关键领域攻关;
  (二)潜心基础研究,揭示自然科学规律,能够提供新知识、新原理、新方法,促进理论原始创新,对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三)具有承担重大基础研究课题、重点科研任务等经历,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能有效组织并领导创新团队攻克学术技术难关;
  (四)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市场意识和国际视野,有效组织团队开展技术含量高、关联度大、支撑引领作用较强的产业创新项目,在推进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积极贡献,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已经获得国家其他人才计划(含项目、工程)支持的人员,一般不再推荐。
  各单位原则上可推荐候选人1名,但不得与其他渠道重复推荐。
  二、报送材料内容和要求
  报送材料均为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形式于2020年3月13日(星期五)下班前发送至bafea@kw.beijing.gov.cn。文件名称应写清推荐单位及推荐人选。
  (一)人选汇总表(见附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扫描件1份。
  (二)《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电子数据文件和盖章扫描件各1份。
  电子数据文件:登陆rsb.appms.cn“首页—下载中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载安装“人社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个人信息采集工具”软件填写后生成数据文件,文件后缀名为“.RPU”;
  盖章扫描件:软件填写后A4纸打印,由申报人签章并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后扫描。
  (三)相关材料电子版1套(文件夹名称为推荐人选姓名+附件材料)。
  报送材料不得涉及国家和商业秘密。主要包括:
  1.人选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
  2.获奖证书扫描件;
  3.获得基金资助的相关任务书或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4.代表性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及正文首页,重要学术专著目录、版权页,研究技术报告、重要学术会议邀请报告及其他形式代表性作品的摘要,重要引用和评价情况的相关材料扫描件(注明出处,应为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和著作的引用和评价);
  5.承担科技项目的相关任务书或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6.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材料扫描件;
  7.非公经济单位候选人需提供在现单位连续1年以上社保缴纳个人权益记录。
  推荐人选填写的《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候选人情况登记表》相关内容应与上述材料内容一致。
  特此通知。
  联系人:朱深,联系电话:55577982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0年3月4日

附件:

1、2020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初步候选人情况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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