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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时代坚持和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意见》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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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4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新时代坚持和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意见》(闽委办发〔201962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2019年10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作出重要指示。10月21日,全国科技特派员制度20周年总结会议在北京召开,刘鹤副总理传达了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的重要指示精神。

省委常委会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示精神和全国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总结会议的部署要求,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特派员制度推行20周年作出的重要指示,是新时代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要传承好、发展好科技特派员制度,大力推进制度创新和实践创新。

于伟国书记作了“再出台坚持和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具体措施(或方案)若干条”的重要批示。

张志南常务副省长召开专题会,明确了起草《关于新时代坚持和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意见》的原则和主要内容。

省政府办公厅发文将我厅起草的“意见”向各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和有关省直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几易其稿。经省领导同意后,1214日,由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

二、主要内容

“意见”既注重保持与2017年出台的《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闽政〔2017〕5号)连贯性,又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全国20周年总结会议、省委常委会议精神和推进新时代全省科技特派员工作现场会议精神,结合新时代我省坚持和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际。“意见”提出六个方面的意见,主要内容有:

(一)进一步提高新时代科技特派员工作的政治站位

科技特派员制度发端于福建,是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深入总结基层经验、科学深化提升、大力倡导推动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农村工作机制创新。“意见”要求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精神,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更加扎实有效地做好科技特派员工作。要始终把科技特派员制度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力抓手,作为脱贫攻坚的具体举措,作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生动实践,作为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有效载体,坚持人才下沉、科技下乡、服务“三农”,以实际成效践行“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

(二)进一步与时俱进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

“意见”要求我们与时俱进,按照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原则,进一步拓宽选认渠道,发展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明确了几个做法:一是明确了根据双向选择、按需选认、精准对接的要求,加大科技特派员选认力度,实现省级科技特派员乡镇全覆盖,带动省、市、县三级科技特派员行政村全覆盖。二是明确了打破地域、行业、身份等束缚,扩大选认范围,每年选认一批省外、境外科技特派员到我省开展创业与技术服务,实现创业和技术服务领域覆盖一二三产业,促进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三是明确了以用为导向,改革优化选认方式,防止简单“拉郎配”,防止脱离基层实际。四是明确了建立科技特派员间的合作联动机制,逐步加大团队科技特派员的比例五是明确了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主体作为法人科技特派员围绕我省及各地的优势特色产业开展全产业链创业和技术服务

(三)进一步创新供需对接机制

“意见”进一步创新了供需对接机制,促进精准合作精准帮扶。一是建立了“订单式”需求对接模式,通过自下而上的方式,形成“基层提出需求、市县主动认领、省里统筹安排”的“订单式”需求对接机制。二是建立了“菜单式”服务供给模式,采用自上而下的方式,为农民和经济实体提供“菜单式”服务,增强服务供给的有效性和精准度。

(四)一步做实产业帮扶

“意见”进一步做实产业帮扶,把创新的动能延伸到田间地头,提出了相关措施一是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支持科技特派员以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入股、资金入股、技术服务和租赁经营等多种形式,与服务对象结成风险共担、收益共享的利益共同体;同时要求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吸引社会资金参与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引导金融机构开展对科技特派员的授信业务和小额贷款业务二是打造科技特派员创业平台,建设一批集科技示范、创业孵化、平台服务等功能为一体的星创天地。三是推动全产业链服务,构建科技特派员全产业链服务新格局。

(五)有效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意见”进一步提高服务定位,有效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也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助力脱贫攻坚,为贫困地区和贫困农户创业提供科技服务。二是要助力乡村产业振兴,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加快“接地气”相关技术研发,为推动乡村产业转型升级提供技术支撑;各地要支持科技特派员积极参与科技助力乡村振兴“千万行动”,打造一批成效显著的科技特派员创业和技术服务示范基地,总结提升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新模式和新经验,以扩大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影响力,引领乡村振兴。三是要助力乡村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形成美丽乡村建设与农民增收致富互促共进的良好局面。四是助力乡村基层治理,为实现乡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科技支撑。

(六)为新时代科技特派员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

“意见”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为做好新时代科技特派员工作提供了坚实保障。一是健全工作协调推进机制,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形成“主要领导统筹,分管领导主抓”和“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为此明确提出,基层要有专门的科技特派员工作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科技特派员工作,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二是加大资金支持力度,2020年起,省级设立1亿元的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也要求各市、县(区)政府应切实保障市、县级科技特派员所需资金。三是促进区域协作,要求福州和厦门市每年各安排专项财政资金用于帮扶闽东北和闽西南协作区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四是落实各项政策让科技人员“名利双收”,特别是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担任科技特派员作为锻炼培养人才的重要途径,要把服务基层一线实绩作为职称评聘、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对表现优秀的科技特派员予以优先考虑。五是保障合法收益,明确指出,科技特派员在兼职服务期间领取服务对象给予的合法报酬或从利益共同体获得的收益为合法收益,归科技特派员所有,不受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限制,不计入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六是全面提升信息化水平,要求加快建设覆盖全省各设区市、县(市、区)科技特派员服务云平台,为科技特派员开展精准服务、远程服务、动态服务提供信息化支撑。七是营造良好氛围,要求加强表彰和宣传,推动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科技特派员的良好氛围。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01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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