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石嘴山市就创局《关于做好全市大学生创业补贴一次性》(石就创发〔2017〕50号)文件精神,进一步鼓励和扶持大学生自主创业,现就做好我区大学生创业补贴一次性申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补贴对象:2016年普通高校全日制专科(高职)以上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及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2016年12月31日前注册营业执照,正常经营1年以上者。
补贴程序及标准: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者可持相关证件资料到创业地县区就业局进行申请,县区就业局按照个人申请、实地考察、审核公示、汇总上报、资金拨付的补贴程序,给予符合条件者一次性创业补贴6000元,并提供后续跟踪服务,帮助创业者及时化解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疑惑,扶持其成功创业、发展壮大。
所需资料:申请人填写《石嘴山市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登记表》,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石嘴山银行账户信息;员工工资支付凭证、进货单、销售明细表或服务清单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大武口区就业创业服务局 田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