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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鞍山市以示范为标杆鼓励县区建立创业孵化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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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就业 2017-07-26 20:15 抢发第一评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总体要求和市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实施全民创业”决策部署,以及鞍山市创业服务工作的大力开展,鞍山市创业者的创业热情不断提升,创业者越来越多,对创业孵化服务的需求也越来越大,鞍山市创业孵化园近三年基本处于饱和状态,排队等候入园的创业项目逐年增多,现有园区已经不能满足全市创业者的需求,为了更好、更快地帮扶创业项目获得创业孵化服务,解决这种“堰塞湖”的局面,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15〕17号)文件精神,并结合鞍山市创业孵化园的管理经验,鞍山市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创业促就业扶持政策的通知》(鞍人社发〔2016〕72号)文件和《关于开展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市级专项补贴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鞍人社发〔2016〕105号)两个配套文件,并以鞍山市创业孵化园为标准和示范,要求县(市)区至少建立创业孵化基地,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创建创业孵化基地,以打造全市多元化、多层次的创业孵化体系。

 目前,海城市由政府出资建设4000余平方米的海城市创业孵化园;铁西区与鞍山通尊科技企业孵化器有限公司合作建立铁西区创业孵化基地,该基地拥有12000平方米孵化场地,其中标准厂房9000平方米、写字间3000平方米,目前已投入运行;岫岩县结合本地产业优势,与辽宁茂洋发展有限公司共同建设岫岩玉文化双创产业园众创基地,该基地孵化区总面积12000平方米,目前已投入运行。

 对符合示范基地标准的创业孵化基地,政府将给予资金扶持。对认定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将给予30万元至50万元的专项补贴;对认定为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的,将给予70万元至150万元的专项补贴。(赵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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