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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创动态】重大利好!这20条意见为徐汇民营经济“撑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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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创徐汇 2018-11-26 00:00 抢发第一评

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强调: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成果,是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也是我们党长期执政、团结带领全国人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力量。在我国经济发展进程中,我们要不断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帮助民营经济解决发展中的困难,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变压力为动力,让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让民营经济创造活力充分迸发。

为了全力支持本区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做优,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市委高度重视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要求,徐汇区制定出台了《关于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为民营经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和五方面20条具体意见。

总体要求

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充分发挥民营经济作为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作用。要切实帮助民营经济解决发展中的困难,让民营经济创新源泉充分涌流、创造活力充分迸发,将民营经济打造成为徐汇提升核心竞争力、构筑发展新优势的重要力量。

五方面具体意见

(1)着力减轻民营企业负担,缓解企业生产经营困难。

加快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各项减轻税费政策和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加快落实提高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股权激励递延纳税和技术成果投资入股选择性税收优惠。

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加大区域就业政策扶持力度,为符合区域产业导向的民营企业提供全流程精准化的代办服务,给予区域内新设立的中小微企业两年代理记账费用补贴。

缓解企业融资难题。推动自贸试验区金融改革举措在徐汇复制推广,建立金融机构和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对接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初创期、种子期创新型民营企业。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加大政策性融资担保扶持力度,每年为区内中小微企业10亿元贷款额度提供政策性融资担保, 20亿元贷款额度提供利息补贴、担保费补贴。

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落实“一网通办”,打造徐汇政务服务2.0版,做到“一号通、一窗办、一次成”,落实企业注册许可便利化等“证照分离”改革措施。

(2)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推动民营企业总部认定。开展民营企业总部认定工作,设立1000万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引进和培育一批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

鼓励企业开展技术研发创新。对牵头组建产业创新联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专业技术服务平台的民营企业按总投入一定比例给予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政策补贴。对纳入市级“专业化、品牌化、国际化”众创空间培育和引导项目的科技载体运营机构,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的产业发展奖励。对符合区域产业导向的民营企业创新活动支出给予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补贴。

支持企业上市直接融资。抓住“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机遇,集聚培育一批对区域经济发展具有带动性、产业集聚具有引领性的科技型企业。对在境内外成功上市的民营企业最高给予300万元成本补贴,对于已上市的民营企业实施跨境或国内并购最高给予500万元补贴。

引导企业拓展海内外市场。鼓励民营企业积极融入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参与服务“一带一路”倡议,鼓励民营企业“走出去”发展。

(3)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查处快速反应机制,引导知识产权专业律所为民营企业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依法清理、取消各种限制性规定,落实民营企业在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同等待遇。区政府在年度采购项目预算总额中,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3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推动国企民企合作发展。鼓励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合作参与城市更新、园区升级改造、社区商业中心建设、科技成果转化等。鼓励在区属国有产业园区中,对符合产业导向的民营企业给予租金优惠。

强化司法保障服务。保障企业家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保障企业合法经营。依托区诉讼服务中心、12368诉讼服务平台、律师服务平台等,为民营企业提供线上线下法律服务支持。

完善企业人才服务。支持民营企业精准引进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为引进的人才办理商事服务、出入境等提供便利。加大职业培训补贴力度。全面落实住房、就医、就学、落户等政策。统筹社会租赁房源,缓解人才住房困难。

(4)建立联系服务企业机制,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强化日常联系走访。深化“大调研”活动成果,建立区和各级领导联系走访民营企业制度,落实组团式服务工作机制。

健全诉求解决机制。深化“一体两翼”营商服务机制。强化营商办属地职能,及时解决企业实际问题,做好公共服务。

发挥商会等社会团体作用。发挥工商联、行业协会等各类社会团体桥梁纽带作用,定期召开民营企业家座谈会,在产业政策制定、行业标准设立等方面听取民营企业意见建议。

关注和培育优秀企业家。大力选树和宣传优秀企业家典型,推荐合法经营的企业家参与上海市优秀企业家、领军人才、劳动模范等评选,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

(5)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强化政策执行。统筹已出台的产业政策、科技政策、财政扶持政策等,抓好兑现。打破“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提高政策知晓度和执行度。

深化督促检查。将本意见实施情况纳入区委、区政府重点工作督查范围,确保促进民营企业发展的各项工作举措扎实推进。

消息来源:上海徐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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