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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出台星创天地管理细则 实行绩效评估择优重点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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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福建省科技厅获悉,为加强和规范福建省星创天地建设与管理,加快推动我省农业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和技术支撑,日前,省科技厅制定了《福建省星创天地管理细则(暂行)》(以下简称:《管理细则》)。

  星创天地是提供一站式服务新型农业农村创业平台

  据介绍,星创天地是指由独立法人机构建设与运营,面向农业农村创新创业主体,提供一站式开放性综合服务的新型农业农村创新创业平台,旨在通过市场化机制、专业化服务和资本化运作方式,利用线下孵化载体和线上网络平台,聚集创新资源和创业要素,营造低成本、专业化、社会化、便捷化的农村创新创业环境。

  《管理细则》要求,星创天地建设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突出面向农业农村主导产业、强化共享服务、实行绩效评估、择优重点扶持、实施优胜劣汰的管理方式。

  星创天地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包括企业(团队)的入驻评估、毕业与退出机制、日常服务等完善的管理文件;具有多元化的人才服务队伍,能满足创业者需求的由科技特派员、天使投资人、成功企业家、技术专家等组成的不少于5人的专兼职创业导师队伍,专职管理人员不少于3名;具备基本的服务设施,可自主支配场地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少于300平方米(属租赁场地的,租期应在5年以上),创业工位不少于15个。公共办公与服务场地面积之和不低于总面积的90%,能为入驻企业、创业团队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会议室、洽谈室等公共办公场地及创业培训、检测、商务、宽带网络等相关服务。

  星创天地需要具备一定的科研开发和成果转化能力

  《管理细则》同时还要求星创天地需要具备一定的科研开发条件和成果转化能力。立足各地农业农村主导产业和区域特色产业,有明确的技术依托单位,具有一批适用的技术成果,有不少于50亩的种植养殖试验示范基地或一定规模的加工基地(属租赁场地的,租期应在5年以上);具备“互联网+”网络平台(线上平台)。通过线上交易、交流、宣传、协作等,促进农村创业的便利化和信息化,推进商业和服务模式创新;具有较好的创业孵化基础。已吸引入驻的创客、创业团队或初创企业不少于10个,其中创业企业数量不少于3个。入驻创客、创业团队、企业经营项目应符合现代农业发展要求。

  《管理细则》指出星创天地主要任务包括:集聚创业人才,技术集成示范,创业培育孵化,科技金融服务,创业政策集成。

  另外,省科技厅对星创天地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开展绩效评估。 绩效评估为优良的给予后补助经费支持;对于绩效评估不合格者,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的,行文摘牌,退出星创天地管理;不参加绩效评估的,视为自动放弃星创天地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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