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投资〔2017〕655号、省发改委:鄂发改投资〔2017〕231号以及市发改委:武发改投资〔2017〕327号要求,以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双创示范基地重大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武新规〔2017〕4号)规定,经评议、推荐、入库、实地考评、报审、备案等流程,确定东湖高新区双创示范基地第一批重大项目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并据此确定首笔补助资金分配方案,详见附件。
现对首笔补助资金分配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2017年8月21日-2017年8月25日(截止到下午18:00),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我部门提出书面意见,同时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地址和电话,否则不予受理。
联系人:周星 67886047 182540541@qq.com
附件:东湖高新区双创示范基地第一批重大项目首笔补助资金分配方案
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