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科农发〔2011〕8号
各有关州(市)科技局:
根据省科技厅2011年重点工作部署,为巩固“云南边疆解‘学科技难’惠民工程”成果,解“学科技难”项目继续安排在25个边疆县和3个藏区县实施,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标
2011年,云南边疆解“学科技难”惠民工程项目立足县域特色产业发展,以增加农民群众收入为总目标,通过普及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和加强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大幅度提高养殖业、种植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的科技含量,延伸产业链,提升市场竞争力,做大做强当地特色产业,推进县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项目组织实施方式
(一)项目按分层级实施的要求组织。省科技项目支持特色产业培育;州(市)和县级负责组织实施乡(镇)有1名科技特派员、培育1个科技型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村有1名科技辅导员、每个成年农民掌握1门以上实用技术等内容,并且应将省科技项目实施区域作为州(市)工作重点进行布局。
(二)省科技项目须以有执行能力的农业企业或科技型各类农村合作组织作为主体。鼓励与州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开展“结对子”等联合行动;鼓励吸纳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力量进入特色产业培育主战场,有效开展“产学研”结合或科技人员服务企业行动,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三)省科技项目实施区域应不少于3个乡(镇)。乡(镇)名称、下辖行政村和自然村数量、农民人口数、劳动力转移就业及2010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等内容均需明确。项目实施区域涉及边境乡(镇)、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深度贫困群体、整村推进整乡推进、人口较少民族、农村党员带头创业等,将予以重点支持。
(四)项目申请省级科技经费应在30万元~50万元之间。实施年限原则上不超过2年。项目应由县(市)人民政府正式行文向州(市)科技局申报,并抄报省科技厅。
三、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应满足《云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2011年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云科计发〔2011〕2号)相关要求。
(二)项目应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经州(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评审后,一式六份统一报送省科技厅,并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三)申报时间:请于
四、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一)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
联系人:高波 邓斌
联系电话:0871—3161337
E-mail:kj3161337@163.com
(二)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联系人:左琳昆
联系电话:0871—3131068
E-mail:13700601148@139.com
二○
主题词:科技 解“学科技难”惠民工程△ 项目 申报△ 通知 |
省科技厅办公室 (共印35份) |
打印:李俊妍 校对:左琳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