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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开展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培育和建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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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上海科技创新中心,培育形成一批创新需求明、服务能力强、管理体制新、具有较强影响力和辐射力的功能型平台,现就进一步开展上海市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培育和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要求

  围绕上海市科技创新和上海市制造业转型升级"十三五"规划的重点,聚焦生物医药、新材料、先进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重大战略新兴产业领域和创新创业服务领域重大需求,以完善创新链和产业链为目标,以促进创新资源开放协同为抓手,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为着力点,通过关键技术和产业化应用研究,构建新兴产业技术创新支撑体系。支撑产业研发创新,服务社会创新创业,引领产业转型升级,有力提升实体经济发展质量和能级(具体要求见附件)。

  二、申报和遴选程序

  (一)培育申报

  采取"常年申报,分批遴选"方式,即日起,由各区政府会同相关业务推进部门,联合符合条件的单位,提出建设意向,研究制定建设方案。在培育成熟后,由各区政府推荐,向市功能型平台建设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平台推进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委)提交建设方案等材料。

  (二)遴选论证

  平台推进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以综合评审和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遴选论证。

  (三)启动建设

  对于通过咨询论证、各方面条件成熟的,由推进小组办公室上报市政府,通过后支持启动建设功能型平台。

  三、申报材料

  《上海市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建设方案》纸质版(一式六份,并在相应处加盖公章)及电子版(一式一份)、区政府推荐函一份等。

  四、联系方式

  材料受理部门(材料送达地址):人民大道200号803室,联系人:周 婧:23112528,高 杰:23119273

  五、其他事项

  (一)提交的所有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金属钉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材料。

  (二)申报材料需现场提交,不接受快递、邮寄等方式。

  附件:上海市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建设工作指引

  上海市研发与转化功能型平台建设工作推进小组办公室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8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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