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度黄埔区、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的通知
申报时间
2018年10月22日—11月2日,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条件
(一)具有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已建立较为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制度,有一定比例的知识产权专项经费用于专利申请、维持、保护、培训和奖励等工作;
(二)已建立科技开发专利检索制度,其主要研发人员能熟练使用专利信息系统查阅和分析专利文献,具有开展知识产权评议或者运营的能力;
(三)企业拥有有效专利10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5件以上,且专利产品年销售额占总销售额的30%以上且不低于2000万元;或企业已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10件以上,且已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软件产品的上年销售额占企业产品年销售额的30%以上且不低于500万元;
(四)企业已建立知识产权培训制度,并纳入岗前培训内容。全员知识产权培训率达80%以上;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通过国家知识产权规范化管理认证企业。
相关奖励
经认定为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以区政府、管委会名义授予称号,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各级优势企业获得国内(包括港澳台)发明专利授权的,额外资助1000元/件。
申报材料
申报企业需提交以下材料:
1.申报书,含企业基本情况;
2.发展规划、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实施等相关文件;
3.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
4.专利权、商标权、软件著作权等相关知识产权权利证明材料;
5.知识产权产出经济效益相关证明材料;
6.获得的与知识产权、科技、经济相关的荣誉证书复印件;
7.企业与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合作合同(如有);
8.企业法人资格证明文件或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9.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10.其它相关材料。
其他要求
申请企业可访问黄埔区广州开发区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hp/qzscqj/zwzt_list.shtml),阅读相关通知并下载附件。申报书填写内容必须保证真实完整无误;申报书内各栏目不得空缺,无内容时填“无”。申报书填写完成后,一律采用A4纸打印,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后,连同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五份交到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2号凯达楼A栋3楼311室),并将电子版材料(全部材料的扫描件)提交至指定邮箱 gddipa@126.com。